很久以前聽過這樣一段話:
假如你喜歡一個人,就要主動一點,
時不時的給他發微信,
刷存在感,關心他,
讓他感覺到你對他的特別。
但又不能每天都主找發,
時不時地也要斷聯一下,
讓他琢磨不清你的態度,
對你在意,開始留意你,
然後你就不知不覺的住到他的心裡去了。
我們相識一年了,
一年多了,
你好像很喜歡我,
又好當我是普通朋友一般,
忽遠忽近,忽冷忽熱。
我朋友都知道我喜歡你,
你的朋友也都知道我喜歡你。
我每天都會主動找你聊天;
我會在你的每條朋友圈下面留言;
我會在朋友圈發你感興趣的內容;
每一場你在的聚會我都會參加;
每一個節日我都會給你準備禮物;
每一次你找我我都會去。
就這樣,喜歡你這件事,我堅持了一年。
朋友都說你不喜歡我,
你的朋友也都知道你不喜歡我。
你呢,是不是也知道我喜歡你,而你不喜歡我。
朋友都叫我放手,
她們說,你根本就不喜歡我。
我說,
你要是不喜歡我,
怎麼我每次找你你都在。
朋友讓我試試,
我一整天不找我,
我是不是就不找你。
我試了,
我忍著一整天不找你,
你就真的不找我。
朋友說,你該死心了吧。
我說,你可能今天沒空。
第二天我又一如既往地找你。
後來,朋友又讓我斷聯了幾次,
你依然不會找我,而我依然舔著臉主動找你。
朋友都說,
我沒救了。
也許吧,
但我就是還想再堅持一會,
也許堅持下去就會有結果了呢,
你一定對我也有喜歡的吧,
要不然我每次找你,你都在。
我從來沒想過放手,直到有一天,
你跟我說,你要給喜歡的女生送禮物,
不知道送什麼好,讓我出謀劃策。
原來,你真的不喜歡我,
原來你早就有了喜歡的人。
這一次,
我真的放手了,
那次聊天之後,
我刪了所有和你的聊天記錄,
沒再找你,
而你也沒有主動找過我。
算一算,從那天到現在,
有三個月了,三個月來,
你既然不會因為我的不在而不習慣。
我用了一年的時間,
都沒能住進你心裡。
其實,我早該知道你不喜歡我的,
從第一眼見到你,我就知道的,
要是真喜歡的話,第一眼就該有感覺。
其實,當我每一次問我自己,
你到底喜不喜歡,答案就是不喜歡,
否則,你怎麼會讓我獨自猜忌。
假裝不聯繫你,
才發現你是真的不在乎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