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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思佳薄紗禮服往下掉不慎走光對7人提告!檢卻駁回:未引性慾不起訴!

36歲藝人王思佳去(2018)年出席「微風之夜」活動為電影《死侍》站台,
沒想到一席黑色薄紗禮服卻疑似滑落,
當場被大批媒體拍到她的露點畫面。

王思佳日後,
憤而對4名媒體工作者和3名民眾提告,
涉嫌散布猥褻影像及加重誹謗罪。

▲王思佳與母親布蘭妮2018年5月為電影《死侍2》站台時,不甚走光

士林地檢署偵結,
認為走光的影像非猥褻影像,
將7人予以不起訴處分。


王思佳與母親布蘭妮出席微風之夜為電影《死侍2》站台,
身著薄紗黑蕾絲禮服,
卻未注意到禮服下滑胸部露點,
而遭攝錄照片及影片。

她怒而對4名媒體工作者及其他3名民眾提告。

▲王思佳對4名媒體工作者及3名民眾提告


被告的4名媒體工作者在新聞報導上未打馬賽克,
而3名民眾則分享在個人臉書頁面。

檢方開庭時,其中一名媒體工作者承認新聞是他寫的,
但影片是引用直播訊號,
並未特別擷取裸露部分;
另一人說,直播前不知現場人的衣著,
聽聞現場流傳可能有露點情事,
也立刻將影片下架,照片打上馬賽克。

至於被告的3名網友,其中一人稱,
臉書帳號並非她本使用;
另一人則說,他僅轉發給臉書好友看,並無公開;
也有人表示,當天她在現場拍照,
並不知道有走光一事,
事後看媒體上傳她才跟著上傳,
最後也有把影片下架。


檢察官指出,王思佳在發表會上舉止優雅,
表情自然,也無任何猥褻動作,
影像僅屬走光,客觀上不足以引起刺激或性慾,
難認被告有散布猥褻影像罪;
另外,檢察官也指出,
全案影片及照片均真實呈現電影發表會實況,
且經告訴人向媒體反應後,
即下架影片或打上馬賽克,
難認有妨害名譽故意,
民眾基於分享照片心態,
也難認有貶損名譽。

全案無其他證據,
檢察官最後將7人予以不起訴處分。

而經常以犀利言論發表看法的陳沂,
在當初王思佳露點時,就曾嗆她:
「我相信王思佳真的不是故意的!
因為如果我要露兩點的話,
也會先擦粉紅奶頭霜,
不會任由奶頭這麼黑還出來見客的。」

讓王思佳氣的反擊:
「醜人多作怪!」

如今判決出爐,陳沂再次砲火全開,
狠酸:「恭喜思佳,
地檢署認證:無法引起性慾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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