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愛情的墳墓。
錢老此話一出,
就被紅塵中的信男善女奉為情感圭臬,
哪怕在戀愛和婚姻越來越自由的當下。
因為,
愛情與婚姻雖然有著承前啟後的關係,
畢竟存在本質上的天壤之別。
很多女孩,
幻想著自己、或者祝福他人,
能夠嫁給愛情。
事實假若總是如願,
愛情的魅力或許就要減分。
你不妨去冷眼看一看,
生活中那些夫妻,
究竟有多少,
最終是因為愛情結合為一個新的家庭?
在一期金星秀節目中,
嘉賓是專門為廣大青年男女解決婚戀問題的孟非。
聊到愛情與婚姻話題,
他根據自己多年以來的工作經驗,
總結並闡述了這樣一個觀點:
大多數人,最終能夠走進婚姻,
靠的往往不是因為愛情,
而是愛情之外的兩點,
一個是習慣,一個是適合。
當他講出這樣的話時,
我注意到現場觀眾,
尤其是女性觀眾,
無不點頭鼓掌,
表示贊同。
由此可以看出,
對於這樣一種道理,
大家都深有同感。
對此,金星說了一句話,
細想之下,
讓人覺得精闢又準確:
愛情是你想要什麼樣的人,
婚姻是你需要什麼樣的人。
她拿自己的情感經歷作為例子解釋。
遊歷海外,闖蕩江湖,
也曾邂逅形形色色的異國男子,
有的是社會地位顯赫並且懂得浪漫的律師,
有的是充滿激情、因為對方一句無心話第二天就漂洋過海來看她的男子,
他們都曾讓她心動,
但是沒有激發起她踏入婚姻的衝動和渴望,
直至遇到現在的丈夫,
德國男人漢斯。
為什麼呢?
有一話是這樣說的:
打敗愛情的是細節,
贏得愛情的也是細節。
對於婚姻,
同樣適用。
金星說,有一天黃昏,
漢斯下了飛機在電話里說要來看望她,
那時是冬天,她批起衣服,出門,
站在上海弄堂口,
看著漢斯穿過寒風,
披著昏黃的路燈,
一步步向她走來。
好像就是那一刻,
她心動得與過往那些有所不同,
感覺對方就是自己要找的男人,
就是自己需要的男人。
想要,屬於情感上的渴望與追求。
需要,意味著內心有依靠和歸宿。
咀嚼一番,
真是覺得不無道理。
在電影《霍亂時期的愛情》中,
有這樣一句台詞:
任何年齡的愛情都是合情合理的。
豈止是年齡不受限制,
只要雙方是真正的愛情,
只要彼此感覺是不可取代的真愛,
定然不需要任何道理,
也不再受到任何條件的束縛,
甚至種種社會道德的禁錮也自動土崩瓦解。
愛就是愛了。
愛情向來是蠻橫無理的,
也是所向披靡的,
它可以讓人奮不顧身,拋棄一切。
這正是愛情的一個感人之處。
人是可以依靠二氧化碳活著的,
只要有愛情。
這是話劇《戀愛的犀牛》中的一句台詞,
儘管浮誇了些,
但愛情也的確擁有這種讓人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的魔力。
如果說,
愛情是找讓自己心動的人,
那麼婚姻就是找讓自己心安的人。
愛情屬於理想主義,
婚姻歸於現實主義。
愛情是不涉及金錢的花前月下情意綿綿,
婚姻則是離不開世俗的柴米油鹽人情來往。
愛情可以是兩個人私奔到天涯,
婚姻智能是彼此在煙塵中搭夥過日子。
人們在世俗中追求安全感、幸福,
這些元素拼湊在一起,
也許看起來類似愛情,
但終究不是愛情。
真正的愛情,
需要的只是兩個人在一起時輕鬆快樂,
沒有壓力。
這是作家馬爾克斯對愛情的見解。
可是,你我都清楚得很,
只要涉入現實,怎麼可能沒有壓力?
所以,從某個角度來看,
愛情只能存在於理想境遇,
在現實中追求的只是和諧的婚姻,
以及靠譜的伴侶。
對於民國才女林徽因,
有人認為相比較其他民國時期為愛私奔、為愛赴死、為愛可以拋棄一切的女子,
她顯然理智得多,
甚至有人覺得她冷靜得近乎無情。
徐志摩發出烈火一般的追求,
而她對才情斐然的徐志摩,
也是心有所動,
可是面對這份感情,
她竟可以從始至終保持一份理性處之的態度,
我想就在於她很明白愛情與婚姻的界線。
徐志摩飛機失事後,
林徽因曾給胡適寫過一封信,
信上有寫到她對徐志摩的情感:
這幾天思念他得很,
但是他如果活著,
恐怕我待他仍不能改的。
事實上太不可能。
也許那就是我不夠愛他的緣故,
也就是我愛我現在的家在一切之上的確證。
她可以不顧家人以及世俗的眼光,
將從徐志摩所乘飛機失事處撿回的殘骸一直擺放在房間,
這屬於林徽因的情義。
若要她在現實之中做出為愛犧牲的抉擇,
那就是她不願的,
誠如她在信里所寫——
他如果活著,
恐怕我待他仍不能改的。
事實上太不可能。
這大概就是理性對待人世、感性對待情義的區隔。
建立在塵世上的愛情容易消淡,
附麗於共同夢想上的愛情才能長久,
因為,
相愛的過程也就轉化成了一起追夢的過程。
願你想要的人正是你需要的人,
讓你心動的人也能讓你心安。
如若不能這麼幸運,
最好記住一點:
愛情是你想要什麼樣的人,
婚姻是你需要什麼樣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