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都是這樣,
明知道關燈玩手機會傷害眼睛,
還是習慣每晚在被窩裡盯著手機不放。
明知道抽煙不健康,還是戒不掉;
明知道飲料喝多了會胖,還是忍不了。
明知道熬夜傷身,還是會想你;
明知道不可能,還是放不下;
明知道該放手,可還是捨不得。
有一種思念,叫不打擾;
有一種心痛,叫忘不了。
有一種無奈是,
相思苦,苦相思,剪不斷,理還亂。
動了真的情最難放
其實,從一開始就知道了結局,
可是還是情不自禁地動了真情。
愛一個人是甜蜜的,但也是苦澀的。
愛來時,總是不受控地想接近,
總是無限溫柔地包容,
總是自欺欺人地想沉溺。
愛上了,就會變得膽怯,
怕東怕西,怕自己不夠好,
怕哪一刻就分離。
所以竭盡全力地展現自己的好,
只為哪一天,離開你時,能夠讓忘不了。
你是我眼都不眨就可以說喜歡的人,
我卻在你眼裡捕捉不到一絲歡喜,
猜不透的心無比冰冷,似遠非遠似近非近。
我們,相愛、未愛、
似愛、非愛,可惜我卻先動了真。
先動情的總是太難堪,
最後我還是選擇了遠離。
越動真,越卑微,
越疏離,越心慌。
入了心的人最難忘
總有一個人,讓你笑得最燦爛,
哭得最撕心,讓你愛得最入心,
想得最苦情,不管時隔多久,
身在何處,他都會讓你魂牽夢繞,無比掛心。
太想念一個人,總是忍不住想和他聯系,
想知道他的消息,聽到他的聲音。
只不過,再想念
也沒有了問候的理由,和相見的勇氣。
有時候,
想著想著就笑了,
笑著笑著就哭了。
想忘,忘不了,想聯系,
又怕打擾。思念,就像空氣,
無處不在,無孔不入。
找不到理由忘記,因為情不自禁;
找不到藉口放棄,因為刻骨銘心。
愛,只需一瞬,
忘,卻要一生。
得不到的愛最美好
人都有一個毛病,
得不到的就更加愛,
被偏愛的總是有恃無恐。
在愛情裡,
愛而不得是常態,
得不到的永遠是最完美的。
不管那個人離開了多久,
不管那份情是對是錯,
不管是否還記得對方的臉,
只要一聽到那個人的名字,
只要再想起那個人的甜蜜,
心中還是會泛起漣漪。
得不到的永遠是最好的,
所以才會有相忘於江湖不如相濡以沫之說。
妙吉祥在《陸小曼傳》裡
寫過這樣的一段話:
許多時候,
我們追求的都是一種過於期待的美好,
而得到的結果,無論是相濡以沫,
還是相忘於江湖,可能都會令人失望。
愛情,無論得到與否,
都會產生缺憾,得到是長久後的厭倦,
而得不到卻是長期缺失的美感。
有一種耐人尋味的感情,
叫放不下,忘不了,又得不到。
動了真的情最難放,
入了心的人最難忘,得不到的愛最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