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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k男頭頂超綠!老婆投入百萬年薪高富帥懷抱!現代社會如此〝喪〞你要麵包還是愛情?

在電影公司工作、月領3萬5000元的劉姓男子
與中國籍周姓女子在2015年結婚,
婚後卻發現周女竟然外遇高富帥、
年薪百萬的陸姓保險業務「小王」,

還見到數張兩人裸體共枕的自拍照,
甚至有對話「再做炮友不會尷尬?」等曖昧內容,
他對此怒告妨害家庭並要求賠償100萬元,
台北地院判陸男應賠30萬元。

外遇、偷情、男女。(圖/翻攝pakutaso免費圖庫)

根據判決書內容,與周女結婚的劉男發現,
老婆在臉書與LINE上和陸男聯繫,
兩人對話內容包括「再做炮友不會尷尬?」
「可是跟我見面你不尷尬?」「我有什麼好尷尬」
「因為妳結婚沒告訴我嘛?」等曖昧訊息,
還有數張兩人共睡一床、裸體自拍的照片,
於是憤而提出離婚的訴訟。

去年7月,台北地院判准離婚後,
劉男再另對周女、陸男依妨害家庭提告,
並同時針對陸男提出民事告訴,
配偶權遭侵害求償100萬元精神撫慰金。

然而,刑事方面,台北地檢署認為,
僅有曖昧訊息和裸體自拍的照片還無法證明周女、
陸男兩人通姦,因此處分不起訴。(我看的黑人問號)


陸男當庭表示,兩人只是在網路上認識,
中間沒有交往,僅見過3、5次面,包括去公園、
吃小火鍋、幫周女搬家等,這段期間,
周女沒有透露自己已婚,但搬家時有抱怨
男友「包子」都不關心她。至於親密照片,
陸男解釋,LINE對話照片的確是他本人,
但會拍那些照片是因為測試周女的男友會不會關心她,
因此配合讓男友吃醋,重新獲得關愛。(???)

法官認為,周女、陸男兩人的對話明顯煽情,
也超過一般朋友的界線,甚至有裸露上身共睡一床的合照,
即便兩人稱沒有男女交往,但論常理,
怎麼可能隨意裸身並躺臥女性友人的床上,
何況陸男辯稱故意拍攝照片給周女男友吃醋,
也不符合常情。因此認定陸男侵害劉男配偶權,
考量經濟條件,判決陸男應賠償30萬元。

雖然珍編看了法官的判決,覺得法官的說法
實在很好笑!不過今天想討論的,不是恐龍法官


sitting woman leaning on man's shoulder facing lake during golden hour

女方做的事情的確很渣,完全不能苟同
不過先不論女方出軌了

但假使今天,有個長的帥氣多金的男人,或膚白貌美的有錢女人
跑來告訴你,他愛上你了,你的第一直覺反應是啥?
相信心裡沒有動搖的,一定是修行得道的高僧啊!!

畢竟,攀上一個,人生能少奮鬥30年
我們每天坐在螢幕前打字一個月所賺的錢
說不定還不夠他們吃一餐高檔餐廳呢!


有時候,我們嘴裡唸著〝嫁入豪門淪為生產機器〞
不過我們一樣要生孩子,也要進入家庭
差別只在,人家月子在高檔月子中心坐
我們在普通的,甚至是自己在家坐。

woman holding man shoulder

如果最終愛情會消逝,那至少我還有錢能讓我安慰一些!
我嚮往雋永的愛情詩歌,但不能否認,這樣的故事
越來越少了…那些同甘共苦的白頭,如果遇上了是幸運

遇不上,你會更想冒險愛一次,還是選擇相對實際的麵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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