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想張韶涵走過的路,
我們就會覺得自己過得其實還不算太差。
她15歲那年,家裡債臺高築,
在不該承擔家庭重擔的年紀毅然外出打工,為家裡還債。
26歲,因為心臟病,不得不放下工作,
在治療期間,卻遭到自己親生母親誣陷她不盡贍養義務。
因為這一場風波,她事業上遇上巨大的變故,
人氣跌至低點,遭到各路公司的雪藏。
屋漏偏逢連夜雨,偏偏此時最需要朋友的支援與關心,
卻被好朋友落井下石,無情背叛。
36歲,本以為靠自己的實力重新回到舞臺時,
無奈又被親舅舅威脅,如果不肯向爸媽磕頭認錯,就毀掉她的事業。
雪上加霜,火上澆油,傷害接踵而來。
張韶涵所經歷的,告訴我們別人插在心口上的刀子,
終究是要靠自己拔出來,不是說原諒就可以了。
張韶涵曾經說:
「我不感激傷害我的人,傷害就是傷害,
沒有這些傷害,我也會變得更強。」
是的,傷害就是傷害。
我們可以自己排解傷害帶來的痛苦,
為此可以選擇看淡傷害帶來的痛苦。
但是,那些傷害我們的惡意,
你沒有必要原諒,不可以原諒。
所以當有人為了他自己的私利和目的,
選擇傷害你、損害你的利益的時候,他不害怕你。
因為他知道你善良,知道你不會報復他。
所以敢於甚而樂於傷害你,那你就應該給他點顏色瞧瞧。
就像劈手奪過敵人的刀,反手給他一刀,這才痛快。
因為你父母生養你,不是讓你來這個世界上受人欺負的。
我們的善良,應該給對人。
為什麼郭德綱疾惡如仇,為什麼嶽雲鵬回憶起當年被客人辱罵三小時,
還是會說:“我還是不能釋懷。我恨他,至今都恨他。”完全可以理解。
所有的疾惡如仇與不能釋懷的背後,都是當初被惡意傷害的鮮血淋淋的事實。
你沒有經歷別人的受辱痛苦,就不要勸別人大度寬容原諒那些曾經傷害他們的人。
對於傷害我們的人,
不去痛恨,不去報仇,就已經是非常大度和有胸懷了。
要我們去感謝和原諒那些傷害我們的人?不可能
我們每個人,一路打拼,辛辛苦苦地付出,
我們取得的任何成績,都浸透著自己拼搏的汗水和淚水,
都靠的是我們自己的不懈努力與頑強意志。
我們應該感謝的是我們自己,
和那些曾經幫助過我們、
給過我們恩惠和照顧的人。
人活在世,要恩怨分明,
愛憎分明,活出真實的自我。
愛我們所愛,恨我們所恨,
爭取我們想爭取的,拿回我們應該得到的。
我們不去傷害別人,也不允許別人惡意傷害我們。
那些故意傷害你的人,從來沒打算讓你成長起來,你沒必要原諒。
當你真正強大起來,就沒有敢輕易故意傷害你了。
因為他知道,那代價會是讓他付不起的。
努力,讓自己成長,讓自己強大,
讓自己更優秀,成為更好的人,這是王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