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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女醫成「酒駕輪下亡魂」 母崩潰一夜白頭 「沒準備好說再見」沉痛告白逼哭萬人!

喝酒真的不該開車上路,有多少人枉死在酒駕超速的輪胎下?
又有多少家庭為此破碎?家人心中的傷痕難以癒合
卻眼睜睜看著那些肇事者被輕判,甚至逍遙法外!

讓人大嘆:

「還要再發生多少憾事,
才能讓大家重視酒駕肇事的嚴重性!?」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
2013年一起酒駕事故
帶走了前途看好的主治醫師一條生命
女兒傷重不治讓母親陳敏香一夜白髮

淚流滿面說著:「我還沒有準備好跟她說再見...」

圖片來源:蘋果日報

當時32歲的台大醫院創傷醫學部主治醫師曾御慈
常常忙得不能準時下班的她,難得在5月28日可以正常下班
她想念在瑞芳的媽媽,想也沒想就搭火車回娘家探望
母女倆一見面總是有說不完的話。

由於當月母親節需要值班,不能好好陪伴媽媽
曾御慈特地排好時間5月30、31要帶媽媽一起去花蓮兩天一夜度假
那天晚餐過後,兩個人都對即將到來的旅行充滿期待,也一起討論這次的旅行

聊著聊著時間漸晚
原本要讓曾御慈去搭8點多的火車回去
但是女兒撒嬌說著:「不用這麼趕啦!」

最後,兩個人又再多聊了一會
曾御慈才搭著晚上9點30分的火車回台北
沒想到,晚一點搭車卻從此天人永隔。

圖片來源:蘋果日報


曾御慈走出捷運站後,走在土城中央路的斑馬線上
卻遇到38歲汽車業務員詹震山酒駕闖紅燈

只差2、3步就能到達的對面

就這樣被無情撞飛10多公尺

媽媽幫她準備的水果及小菜全都散落一地

情況緊急,她被送往亞東醫院急救
連曾御慈的老師柯文哲也被警方通知
他衝去參與急救手術
仍然無法從死神身上救回那個年輕的生命。

母親陳敏香接到亞東醫院打來的電話後
急忙趕到手術室外

卻見到女兒的老師柯文哲一臉凝重
語重心長說著情況很不樂觀
要她得有心理準備

當曾御慈從手術室推出來後
陳敏香看一眼就癱軟在地

看著女兒整張臉腫脹得不成人形,甚至連手腳都破碎.......
不敢相信幾個小時前還一起說笑的女兒變成這個樣子...

圖片來源:三立新聞網


儘管醫界全力救治,幾天後,曾御慈最後還是宣告不治,
陳敏香看著被二度判定腦死的女兒,知道曾御慈立志要當醫生,
幫助更多的人,她不顧許多長輩的反對,
幫女兒簽下器捐同意書,讓她的生命能夠延續,
把愛留在世間,在女兒百日之後,陳敏香整理物品時發現女兒的

國中週記寫著:「我們要重視的不是生命的長短,
而是生命的內容,不是活得多久,而是要活得多美。」

讓她明白,她做的就是女兒心中希望的!

圖片來源:蘋果日報

儘管完成女兒的心願,
陳敏香還是無法從傷痛中走出來,
她開始封閉自己,原本的黑髮也全變白

更遺憾當時沒有準備好要跟曾御慈說再見
不禁潸然淚下說著:

「之前聽人家說要把握當下,但沒有面臨到的時候,都不會覺得那句話很重要...」

知道女兒最希望媽媽能過得快樂
陳敏香將悲痛轉換成力量
更在繪畫中找到寧靜

甚至在家裡打造出一間展示室
除了自己的畫作以外
也放滿女兒的獎狀、作文等,就像女兒在身邊陪伴她一般。

圖片來源:蘋果日報


仰望著天空,陳敏香對著在天堂的女兒輕聲說著:

「很感謝妳曾經來到阿母的生命,以及33年來的陪伴!
因為妳豐富了我的人生,更讓我瞭解生命存在的意義。
妳放心,雖然阿母不會做醫生,但餘生阿母將投入酒駕防制工作,

用另一種方式,代替妳去完成未完成的救人使命。」

母女倆的感情有多好,現在就有多痛,
羈絆是那麼美好卻再也不在了...失去一個女兒,
肇事者卻在2014年被判酒駕肇事致死部分判刑4年6月,
肇事逃逸方面判1年4月,合併應執行5年6月徒刑,
 

台灣發生的酒駕案件這麼多,政府真的硬了嗎?

剛上任的行政院長蘇貞昌痛斥酒駕致死等同故意殺人,法務部隨即研議修正《刑法》
將酒駕致死改依殺人罪究責,並參考學者研究,認為酒測值若達0.75 mg/L

會產生明顯酒醉狀態、步履蹣跚,且肇事機率是未酒駕者的25倍

因此擬以酒測值0.75 mg/L作為區別酒駕殺人與一般公共危險罪的門檻
今將繼續開會討論修法細節,修法草案預計本周出爐。

根據警察大學教授蔡中志的研究文章顯示,酒精濃度達0.25 mg/L,

人的行為表現或狀態在從事複雜動作會有障礙、駕駛能力變差,
肇事率是一般人的2倍;酒精濃度達0.50mg/L會說話含糊不清、腳步不穩,

肇事率比一般人高7倍;酒精濃度達0.55mg/L平衡感與判斷力障礙度升高,
肇事率比一般人高10倍;酒精濃度達0.75mg/L者,

會產生明顯酒醉狀態、步履蹣跚,肇事率高於一般人25倍。

還執意開車上路,可責性更高,但修法也要考慮「比例原則」,
要如何區別一般公共危險罪和酒駕致死視同殺人罪,
除了訂定酒測值門檻外
刑責要訂定在《刑法》的殺人罪章或是公共危險罪章,法務部仍在研議中。

法務部參考教授蔡中志的文章。翻攝自《駕駛人酒精濃度與肇事嚴重度關聯性之探討-以桃園縣為例》

目前的台灣酒駕:

根據現在我國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駕駛只要吐氣酒測值超過每公升 0.15 毫克或血液酒精濃度達 0.03% 就屬酒駕,
違規可處 1 萬 5 至 9 萬元罰鍰,
事後得參加道路安全講習課程。

台灣酒測值超過每公升0.1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3%,
違反規定可處15,000至90,000元罰鍰。

(圖片來源:台北市警局交通大隊)

台灣雖祭出重罰,但現今酒駕事件仍屢見不鮮,
甚至有民眾為躲避違規責任,
酒測時故意「擺爛」不願配合,讓警方相當頭疼。

目前有民眾已經自主發起「酒駕視同殺人或是殺人未遂罪」了
若是認同請用行動支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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