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有一天,你的上司或老闆,動了想“修理”你的念頭時,你是否能有明察秋毫的觀察力呢?
尤其是突然的工作崗位調度、工作內容修改,甚至出現了一些非常特殊的工作變動時,那恭喜你,有可能公司打算擺你一道,有可能該到找新工作的時候了。
而今公司想要開除員工,已經不像以前那麼任性隨意了,畢竟有勞動法的保護,以及勞動仲裁機構這樣的爭議解決管道。
曾經,拍桌子罵娘,就敢讓員工立刻滾蛋的情況,現在已基本不存在了。
那到底公司打算開除某個員工,如今都是如何操作的呢?
根據馬波羅近20年的職場經驗,今天就和大家扒一扒其中的真相。
明面的操作方式,例如末位淘汰制,業績達標制等等。
為了讓員工們像打了雞血一樣,每天高度亢奮的努力工作,老闆和人力資源部門通常會設計一些具有極強競爭意味的管理制度。
特別是對於業務部門和服務型崗位,讓大家在相互的廝殺中,比拼出高下,弱者自然就會被出局。
按照類似規則,被淘汰者就需要自行離職走人。
馬鳳梨曾經經歷過很多銷售型的公司,那老闆可真是心狠,除了財務部門之外,恨不得每一個員工都要參與末位淘汰制,10%左右的淘汰比率像是懸在每個人頭上的一把刀,讓大家惶惶不可終日。
所以,這樣採取明面上的制度來修理你,還算是有理誰在前,畢竟能者可以多得。
要是沒點你死我活的勁兒,這工作幹起來還真挺有難度。
暗地裡的操作方式,例如崗位調動,降薪等手段。
首先應該肯定,勞動法的設計初衷,確實是立足於保護弱勢的勞動者。
但話又說回來,普普通通的員工,想要和公司在法律層面博弈,僵持耗時間,搭的時間,費的功夫,確實讓很多受委屈的勞動者都選擇了忍氣吞聲,不了了之。
好在,有勞動法的威懾,很多公司和霸道的老闆,在開除員工這事上,也在慢慢採用一種更隱性的手段。
就拿馬鳳梨之前的一些經歷來說,通常領導或者人事部門,會先找你談話,聊聊工作崗位調動和降薪的事兒。
而往往調動後的工作都是你所不擅長的,或不願幹的。
假如再讓你配套降薪,還有誰還願意接著幹呢?
假如你主動的辭職走人,公司就不需要再背負賠償金等成本,以及相應的勞動法風險。
還是那句老話:買的不如賣的精!
混職場不容易,要想在一個公司立足,並且謀求更好的發展,除了認真努力之外,大家最好也練就的更加“敏感”一些。
只要發覺到工作上的大幅度異動,例如業績考格指標與工作崗位調整,像這種與升遷、自身去留、薪酬的動向有關的,最好還是多多思考一下是否其中還有什麼更深的含意。
但是,不論結果是如何,至少你還能比別人更早發現、更早思考與開始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