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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女友交往8年,給她花錢買的禮物都有十多萬了,結婚前說還要我出「20萬聘金」,我不想給,她就說要和我分手。難道我對她的感情一文不值嗎?

和女朋友從大學的時候就開始交往,到現在已經有八年了。之前分過一回,但是後來合好之後感覺彼此的感情更加鑒定了。目前我們也已經走到了談婚論嫁的階段。

女方父母都是老師。我的家裡是做生意的,雖然說不太缺錢,可是做什麼事情我都是很注重性價比的

交往時,她有給我買禮物,也經常請我吃飯。但相比較,我給她的花費還是多一些。

大到情人節、生日禮物,小到秋天的第一杯奶茶,我都送她很多禮品,鑽石項鏈、高跟鞋、鮮花等等,加在一起到現在也有十幾萬了。

但是她居然還不知足,居然和我要二十萬聘金。我說我們之間其實沒有必要再用金錢衡量了,她卻哭哭啼啼,好像和賣女兒一樣。

我真是覺得不可理喻,省下錢來好好過日子不好嗎?
但她卻說這是一種儀式感,自己身邊的姐妹都有,拿到聘金后也會用作我們以後養育兒女的資產。我家裡也不是出不起這些錢,就是覺得這個女人似乎根本不愛我,只是想要撈我的錢。

包括結婚這件事情,我也說得很清楚,家裡的房車都已經準備好,這些是我的婚前財產,女方起碼購置一輛新車,作為她的嫁妝。以後我們好好過日子就可以了,沒有什麼壓力。


她那天和我吵鬧完,一直賭氣,我直到現在也沒有理會她。。。

大不了就分手吧,反正女生不就是愛攀比,愛炫耀,我不如讓我媽給我介紹一個女生給一筆聘金直接結婚就好了,何必和她談戀愛這麼麻煩。
 

小編解答:

你問你的感情一文不值嗎?那女方的感情呢?
你真的很會精打細算欸,自己的婚前財產計算得清楚明白,還要求女方出一輛新車作為嫁妝,你這是想一分不出空手套白狼。

有人說,戀愛是戀愛,結婚是結婚,很多情侶分手后,那些轉賬、禮物都是很難要回來的。因為男女交往中的金錢往來一般都看作了自願餽贈。

但我并不是想說這些經濟交換在分手後就付之東流,小編希望的是,戀愛的過程應該平等,這些禮物應該成為表達情感的心甘情願,而不是炫耀攀比的迫不得已。

站在你女友的立場想一下,你們戀愛長跑了8年,對於她而言,也許只是想和身邊的姐妹一樣能夠明媒正娶嫁給你而已,也許並不是為了炫耀。


老實說,你的女朋友在和你交往過程中,也並沒有向你一味地索取,你在贈送給她禮物的同時,她也有給你。

但感情不是一定要經濟交完上的完全對等,只要彼此都全力以赴,就好了呀。

這樣說吧,你有一萬元錢。
你給對方1000元。
而對方只有500元,
卻把500元都給你了。

但是在你眼裡看來,她愛你真的不如你愛她,因為你覺得你給她的錢比她給你的多。

所以,你就開始產生不平衡的感覺,你總認為自己付出的比她更多,而且由於交往久了,就開始用情感綁架對方,這很符合會精打細算的你,在你們一起度過的8年時光中花費的錢都用到這次結婚中一併計算。

你們的矛盾點就在於:


“在她眼裡,你們之間的感情是值錢的,你給聘金這是對她的愛,更是對彼此感情的尊重”。

“在你眼裡,你們之間有感情,感情深了就不想再用金錢去衡量,否則這就是對感情的不尊重”。

8年的青春,對你而言很寶貴,對你的女朋友而言也很寶貴。你願意花費20萬娶一個陌生女子,那麼為什麼不願意給陪伴8年的女友付出這些錢呢?

說到底,你還是在乎錢。

既然婚姻的本質就是經濟交換,所以就請不要用戀愛中的那一套了,既然開始談婚論嫁,就請好好談一談。

感情可以不用金錢來衡量,但一定需要金錢來保障, 戀愛如此,結婚如此,婚後也是如此。

總之,既然選擇相愛就請認真愛,少一些斤斤計較,多一些支持理解,這才可以讓你們的感情保值,甚至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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