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父母唯一的女兒,從小吃穿不愁,
自己在一家外貿公司擔任企劃經理,月薪上萬。
當初我不顧父母的反對和家境不好的老公結婚了,
沒房沒車,一切全靠我們自己奮鬥。
自從嫁給老公後,我的生活水準下降了很多,
沒結婚之前,我每個月基本月光,
衣服、包包、化妝品隨便買。
結婚之後,感覺到了家庭的責任感了,
因此我主動提出要減少開支,
每個月花20000,存30000減輕老公負擔。
其中20000塊錢主要用於5000塊買衣服。
7500護膚,剩下的生活費及零用。
我覺得女人的衣服在精不在多,雖然減少了開支,
但是還是希望我買的衣服能夠有質感一點,
因此我不隨便買衣服,
但是買的話都會去百貨公司買,一件一千塊左右。
婆婆和我們一起住,
她是個特別節儉的人,剩菜剩飯幾天都不會倒。
有時候我再整理櫃子,
婆婆也不敲門就進來說這麼多衣服了,
一輩子都穿不完了,這要花多少錢啊!
看到我晚上抹護膚保養品婆婆也不高興,
說他們老一輩的人,一輩子臉上沒有抹過什麼保養品,不也一樣活得好好的嗎?
現在的人越活越嬌貴,與其花這些錢買護膚保養品,倒不如存錢買房!
婆婆每次一念就要念很久,真的很煩。
前幾天百貨公司打折了,
我想說好久都沒有買衣服了,
出去見客戶都不知道穿啥,
便去百貨公司買了一件裙子,
5000塊,我穿著很漂亮,
雖然花了錢但是女人都是這樣,購物一時爽。
我興高采烈的提了這件回家,
婆婆看到我買了衣服,馬上問花了多少錢,
平時的話我都會騙她說一兩百塊,
這次我突然忘了,就老實回答5000。
沒想到婆婆馬上不高興了,對我說:
老家鄰居的媳婦,買件衣服才150!
你買件衣服就要5000塊!
你會不會省錢過日子?
你打扮得這麼妖豔是想給誰看?
你每天不是化妝就是穿裙子,
我看你根本就不是正經人!
聽了婆婆的話我氣炸了,
什麼叫我打扮得妖豔?
自己家裡窮還不准我穿得漂亮嗎?
於是我什麼都沒說,轉身就去了百貨公司,
一口氣買了5件衣服,對婆婆說:
「我花我賺的錢買衣服,沒偷沒搶正大光明!
現在我不穿得漂漂亮亮的,難道等到像你這麼大年紀了再買來穿嗎?
我嫁過來後,沒房沒車沒聘金,現在連我穿件衣服也要被你管?
而且我穿衣服也是工作需要!
以後你說一次,我多買一件,說到做到!」
從此以後婆婆再也沒有管過我花錢。
剛結婚那時候,我一直忍讓,
後來婆婆得寸進尺,
婆媳關係中一味忍讓是沒有用的,
必須要讓她看到我的原則!
你們說對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