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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婆殺了我」發酵!5千苦媳立法成案:禁姻親干涉夫妻

「婆婆殺了我」發酵!5千苦媳立法成案:禁姻親干涉夫妻

(圖/翻攝自當事人臉書)

「我的婆婆殺了我」事件發酵!有民眾在行政院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點子提出應立《姻親專法》,禁止姻親以話語、行為及傳統習俗干涉婚姻雙方當事人,落實婚姻自主權及婚姻內人權,目前得到5013人附議,已於昨(25)日成案,主管機關將於2個月內回應。

(圖/翻攝自國發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

根據國發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顯示,提案者致敬「張O馨及曾經的張O馨們」,提案《姻親專法》期許台灣能夠減少姻親對婚姻當事人的各層面傷害,他指出,即使到今日的婚姻,姻親(尤其公婆)的傳統觀念,大多仍將媳婦當成過戶到自己家的「財產」,媳婦「嫁」來自己家,該聽自己的話,大舉施展家庭結構內的權力支配;而媳婦們礙於對長輩尊重的道德觀念,多難以為自己發聲辯解,只能不斷承受並累積,最終釀下憾事。

提案者指出,「婆媳問題」在各大離婚原因排行榜上居高不下,顯示大量婚姻當事人其中一方「對於姻親涉入婚姻的傳統婚姻觀念反抗無能」,而近期「我的婆婆殺了我」過往至今屢見不鮮,現行家暴法、妨害自由罪及妨害名譽罪等皆有未符合《姻親專法》項目的部分,最大原因在於現行家..暴法的法條「騷擾、控制、脅迫」以觀念作為標準;妨害自由罪的法條亦以「使人為奴隸或使人居於類似奴隸之不自由地位者」、「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觀念作為標準。


提案者強調,現今姻親的「言語、行為」干涉,在目前社會姻親傳統觀念下,大多難以被認定符合上述觀念項目,因此本提案中盡可能以「實際事實」為項目,或抽換成「干涉、貶低」較輕微、較符合現今姻親傳統觀念社會的觀念詞,以求有效性;而為了避免灰色地帶,《姻親專法》提供姻親們一套可遵循的原則,避免姻親觸犯底線,導致增加離婚案件數量、傷及婚姻當事人身心性命。

(圖/翻攝自國發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

小編認為,其實再怎麼立法都不及自己有的是神或豬隊友來得關鍵,相當認同「婆媳問題就是夫妻問題」這句話,而「媽寶問題又來自於公婆教養問題」...立法成功能做的就是幫自己討一個實質公道吧...譬如精神賠償嗎?但是告得下去的,其實就算沒立法也分得了手,離得了婚啊...總之,沒神隊友加持的狀況下,自己不硬起來,根本什麼都改變不了。

本案自2020年9月10日完成提案,至今已獲5013人附議,此《姻親專法》提案,國發會將蒐整相關所需資料交由法務部,法務部將於2020年12月25日前回應。


網友看完這樣說:
 
這個法絕對立不起來,因為非常難以舉證,講難聽一點說立法,是給軟弱可欺的人一點心理安慰,退一萬步來說,今天要是真的立法成功了,你們家發生婆媳問題那肯定也是軟爛老公有問題,提告後請問要找誰當證人?真的出庭後也只是去法院被人洗臉然後離婚而已

贊成,有個法律在,即便不能杜絕,也是能減少不少的量,畢竟還是要顧忌一點

就算訂法律也不可能執行的,光是孝順的傳統觀念枷鎖,就不可能通過這條法律

做丈夫的,必須站在,理,字上,不要好像沒看到,沒聽到。現在的婆婆也會比以前的婆,好多了。祈望不要欺負自家人。但,現代的媳婦,也祈望她們,尊重婆婆一下,這樣各退一步,家裡會和諧。也祈望,法律上也給雙方,都有保護。


現代的社會及現代有智慧的人,無論媳婦'公婆都是明智明理的,誰也不依賴誰,誰也不在乎誰,又何必相處之時為難在場的人了,懂得尊重自己和尊重對方才是明智之道,人的一生永遠是在學習中。

嫁人不是女傭。所有一切都要包辦。還被譏諷。男回答嫁給我就是要照顧我爸媽。。自己都不理不睬自己爸媽。只會叫另一半。娘家爸媽也不見得男方有盡什麼孝道。貢獻。

有些人確定是需要這法律保護 但只是如果媳婦有什麼事就用這個條例就去提告 家庭關係只會更糟糕吧 最重要的還是兒子要怎麼去處理婆媳之間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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