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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同居,只有男人才佔便宜嗎?評論區網友大部分是此種想法!你又怎麼想呢?

幾天前,網路上空降了一個話題:〝未婚同居〞。
看見這段文字時,一點都沒有覺得有問題。

隨著時間的演進,與社會的發展,許多觀念早已變化,
婚前同居,雖然不是每對情侶都會做,但卻已成為了一個很普通的情況。

但現況來說,寫進法規裡面的時間點還不是很成熟。
因為未婚同居這個做法,不過是成年男女之間,自由的選擇方式。

但讓我覺得驚訝的是評論的部分,居然有不少人表示,
未婚同居,女人肯定是吃虧的那一個!

gogii???

“婚前同居的女人都不值錢了。”
都2019年了,竟然還有這麼多人在鼓吹「女性吃虧論」。

她們列舉的理由主要是三個方面:
首當其衝,就是意外懷孕。
“同居之後,女性意外懷孕機率成倍增加,
一旦中獎,男方選擇分手,承擔惡果的只有女人。”

第二,是因為女性生理構造的關係,同居會增加患婦科病風險。
“反正男人負責爽就夠了,女人就能忍受疾病折磨。”

第三,跟前任同居之後分手,沒法跟未來老公交代。
一旦被發現你跟前任同居,就會被現任
及朋友家人唾棄,根本抬不起頭來。

“跟前任同居過的人,都太髒了!”

嘖嘖嘖,看完這三個觀點,我以為她們討論的
並不是“婚前同居”,而是某個特殊職業。

最可怕的,並不是這些人物化和貶低自己,順帶踩一踩同性姐妹。
而是竟然這麼許多人,根本沒能理解什麼是“未婚同居”。
要我說,“未婚同居”才是避免婚姻悲劇的一道“防火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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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每對以結婚為目的交往的情侶,
都應該試試婚前同居

堅信未婚同居,“女人肯定吃虧”的這波人,
大約已經在腦子裡把“未婚同居”和
“每天無條件滿足男人”劃上了等號。

彷彿跟男友“同居”之後,她們的生活裡只剩下一件事,就是“睡覺”。
彷彿每個提出“同居”的男友,都只有一個目的,就是“方便睡你”。

醒醒吧,戀愛腦的姑娘們。
未婚同居,正確的解釋是,兩個彼此相愛的年輕人,
在彼此精神、經濟獨立,並且都有結婚的意願前提下,選擇一起生活。
結婚是什麼?就是一起過日子。而不是今天看看電影,明天逛街吃飯。

婚後的生活什麼樣?相信我,光從他約會準不准時,
會不會陪你看醫生,真的沒法看出來。

只有和這個人生活一段時間,不用太長,
小半年時間,就足以觀察到一些細節。

打比方,每次約會他都打扮得光鮮亮麗。但其實背地裡,
襪子永遠扔在茶几上,馬桶圈臟得全是尿漬,也懶得擦一把。
甚至永遠洗不干淨碗,衣服都跟醃菜似得堆在櫃子裡。

很多姑娘在婚後都吐槽,“老公跟婚前判若兩人。”
事實上,這跟結婚與否根本沒關係,只是婚前他掩藏得太好,
你還沒走進他生活裡看一看,就慌慌張張扯了證。

前一陣網上還有句非常惡臭的雞湯,
叫做“嫁的是人是狗,生個孩子就知道了”。

這種言論簡直可怕!
如果非要到生了孩子,才能驗證出老公是個人渣,代價也太大了,太慘了。
而“未婚同居”就能讓姑娘及早看清一些真相。

好比說,同居時就不主動做家務,或者要說很多次,
他才不耐煩地動動手,婚後就別指望他分擔家務,甚至照顧寶寶了。


也就是說,未婚同居最大的好處,
就是能“關掉濾鏡”,更清晰地直面這個人的本質。

千萬別指望男人在婚後就能“一夜長大”,婚前朝三暮四,
婚後專情於你;更別指望他能像打通了
任督二脈一樣,懂得了“責任”和“承擔”。

很多婚姻的好品質,並不是婚姻賦予男人的,
而是他的家庭教育,個人經歷造就的。

所以我覺得“未婚同居”很合理,它能我們更謹慎對待婚姻,
而不是頭腦發熱,動輒閃婚閃離。

Chùm ảnh: Tình yêu là những phút giản đơn nhưng lại khiến chúng ta mỉm cười trong ngọt ngào | NewsBiz

002
口口聲聲說“吃虧”的女人,
到底有多看不起自己?

前面提到的,大多數反對未婚同居,認為到最後吃虧的
一定是女人的三大理由里,都只讓我看到一件事:
她們正在間接承認,女人最大的價值就是性。
“未婚同居,會增大意外懷孕的風險。”

意外懷孕的機率,難道不是避孕方式決定的嗎?
什麼時候由是“未婚同居”還是“已婚同居”決定了?!

如果拒絕無安全措施的性行為都做不到,那你吃的
何止是“未婚同居”的虧,這輩子大約處處都要吃虧。

身體是自己的,如果你不願意就拒絕,而不是半推半就,
最後一把鼻涕一把眼淚撇清自己,責怪男人。

其次,“未婚同居,會增加婦科病風險?”
持這種觀念的人,我建議你不要結婚。
最後,“未婚同居,會被以後的老公看不起?”

我是真的很同情為這件事擔憂的女孩,
你到底有多不自信,才會認為,“貞操才是最好的嫁妝”。


如果一個男人真的只是因為你的“純潔”而娶你,那你真的要警惕了。
因為你未來的競爭對手,還蠻多的。

而且你一旦離婚,就等於這輩子都完蛋了。
哦,這種女孩當然不會選擇離婚。也不敢離婚。
因為她“唯一的嫁妝”都沒了,還能嫁給誰。

你情我願的事,何談吃虧?
那麼怎麼做才算不吃虧,是領了證,房子加名,收多少萬彩禮,才算不虧。
優秀的女孩都已經不想結婚了,“不吃虧”女孩還在自作聰明算計未來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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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
怕“吃虧”的人,
何止不合適“未婚同居”,更不適合結婚

我很喜歡《香蜜沉沉燼如霜》裡楊紫和鄧倫的一段台詞:
鄧倫問,難道我不值得你託付終身嗎?
楊紫說,我不需要託付任何人,我可以自食其力。
婚姻從來不是一方對另一方的依附,而是兩個人共同努力經營。

如果身體只是你換取“紅本本”的籌碼,而不是讓自己獲得愉快,
增進感情的途徑之一,那你可能真的不夠愛自己。

周國平說,愛自己者才能愛人,富裕者才能饋贈。
愛自己不是捨得給自己買名牌包,吃網紅餐廳,住五星級酒店。

愛自己的終極要義是,尊重自己的感受,
任何時候保持精神和經濟獨立,
並且能夠為自己的行為和選擇負責。

怕意外懷孕,就一定學會say no;
怕感染疾病,就多學習預防知識;
最後,因為你跟前任同居過而嫌棄你的現任,
也會因為你睡覺磨牙、生孩子喊疼、吃飯挑食而嫌棄你。

一個男人想要輕輕鬆鬆地分手,是可以有很多理由。
但他往往不會告訴你全部真相,只會選擇更容易讓你“愧疚”的那個。

“你太矮了,我爸媽說對未來孩子不好,對不起。”
“你有家族病史,我害怕失去你,所以分手吧。”
“你已經流產兩次了,我怕再讓你受傷。”

照著跟前任同居過的女生,就嫁不出去的理論,
有過婚前性行為的人全都是即將腐爛的爛水果,超市裡的過期酸奶。

可我覺得不是啊。
認真對待感情的人,永遠永遠都值得被愛。
慎重對待婚姻的人,往往都能擁有更高品質的婚姻。
婚姻那麼長,拿出一小部分時間“同居”又怎麼了。
網購50塊的牙籤筒都允許先試用,再付款了。
何況是我們期盼一生一次的婚姻呢。

今天寫的這篇,完全是針對“未婚同居”的女性吃虧論。
你情我願的事,何來吃虧一說。

但其實,還是有些女孩不適合的。
經濟上與精神上不獨立不自主的女姓,最好別輕易嘗試。
因為在精神上,或是在經濟層面上過於依賴男方,
會讓你在不自覺之間,不小心選擇妥協。

而妥協這件事,將會成為“意外懷孕”的危險因素。
但對於2方都足夠強大的人,那些懂得替自己負責的人們,
先同居,在思考婚姻,更是一種謹慎,對雙方都有利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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