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到底是會跟「相似」的人在一起,
還是和「互補」的人在一起?
這問題就像月經一樣,
每次姊妹聚會都要來討論上一回,
而且往往都沒有解答。
名美和阿凱在朋友眼中看來是天生一對的,
因為他們有太多相似的地方,性格和喜好是一樣的。
他們都是內向的,約會行程不用煩惱,
待在家中一起看電影就是他們最愛的消遣。
出門找吃的也很方便,因為兩人都喜歡吃日本菜,
不停去找不同的日本料理餐廳去試菜,也讓他們忙了。
他們在一起兩年了,都曾未有過爭執和吵架,
因為他們對好多事情的觀點與角度都是一致啊。
名美的朋友總是羨慕她,說她找到了她的靈魂伴侶,
但事實上,名美內心深處總覺得她跟阿凱之間欠缺了些什麼。
他們缺乏的就是人們口中常說的「火花」。
你們知道什麼時候才會有火花?
電線短路時會產生火花,火石摩擦會有火花,
就是說兩樣不相容的東西走在一起時才能擦出火花。
那麼,兩邊都是正極的東西放在一起又會產生什麼?
就是什麼都不會發生。名美和阿凱就是兩個正極走在一起。
有人說,另一半要找與自己人格特質不太相似的對象,
這樣才能彼此「互補」;
但也有人說,倆人的個性、價值觀要「相似」,
相處起來才比較不會有「衝突」。
其實,在幸福婚姻中,相伴一生的伴侶,
幾乎都是「相似又互補」的。
相似、指對人生的看法相似。
互補、性情中可能一急一緩、一快一慢、
一動一靜,才可以互相調節。
但在心理學角度來說,人們天生容易被跟自己相似的人吸引,
一個能跟自己互補的對象更加有無形的吸引力。
所以如果對方擁有自己渇求的特質,吸引力便會大增。
這邊整理三個心理學家的不同說法:
一、相似者容易變朋友
過去研究一致地表明:背景、科系、態度、
信念、價值觀、行為等等相似者,
比起不相似的人更容易變成朋友。
為什麼相似性有用呢?
最主要是因為相似可以造就互相的「喜歡」。
人生苦短,在茫茫的人海中,我們在找尋的究竟是什麼呢?
我們希望能做自己,又擔心別人對我們的評議;
我們希望表達自己的想法,又擔心他人的看法;
我們希望能實踐自己人生的意義,也希望有人能認同我們的人生意義。
找一個與你相似的人,除了開心之外,
自己的價值也能獲得支持、認可、還能自在地呈現自己本來的樣子。
至少,沒有人會希望一天到晚都跟愛唱反調的人在一起。
二、價值觀要相似,性格則要互補
目前的研究結果也比較支持「價值觀」上傾向相似,
「人格特質」上則可能較可以互補,
或者特質上存在一些差異無仿,
更有學者指出,要互補之前,雙方必須先能喜歡彼此,
而相互喜歡,又關係到兩個人是否有相仿的價值觀,
是否可以「溝通」等等。
三、「看起來像」比「實際上像」更重要
長期研究親密關係的珊卓‧莫瑞(Sandra Murray),
認為重要的不是你跟他「實際上」有多像,
而是彼此「覺得」對方跟自己有多像。
莫瑞幾筆研究均穩定地發現,
那些活在這種「正向錯覺」中的伴侶,
總是為兩人帶來幸福的比起其他人更為幸福,
即使他們知道這是一種假像。
只要我們選擇一個和自己有共同目標的人作伴侶,
不管對方跟你是「相似」還是「互補」,
只要兩人懂得扶持包容、同心協力,
終究是會一起為著目標成長和進步。